當我們和別人說「再見」時,既是分離、告別,也帶著再次相會,再次見面的期許與冀盼。的確,不是每次再見,我們都渴望「再見」的,有的人、有的事、有的情,卻寧願「在也不見」;反過來,有些再見,我們真的渴望能夠「再見」,但卻錯過了,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想在的都已不在了。
孫燕姿的新歌《在,也不見》表達的就是「原來再見,就是在也不見」的情感掙扎,「能錯的都已錯過,該在的都已不在,已經塵封的能不能視時不見」。到底是「再也見不著了」,還是「在也不見」更讓人心痛、懊悔、無奈、漠然、寂寥呢?我們常說「珍惜眼前人」,往往是在表達某人離去後的痛悔,多於真的愛惜仍在眼前的每一個他和她。離去的、告別的,已經錯過了,某程度上是被動的錯過了,而「在也不見」是主動錯過的。
《在,也不見》的歌詞「熟悉的人,遠在天邊;陌生的情,永在眼前」,說穿了,也說透了我們弔詭的感情糾結。眼前的、枕邊的,是親近的陌生;而離去的,再見的,是遙遠的熟悉。對於眼前人,我們怎麼會追悔、牽掛呢?遙望天邊,我們才會感慨,才會渴望能夠「再見」。到底我們錯過了多少眼前人,才會真正珍惜眼前人!
《在,也不見》是林夕的詞,我在想,他真的是看透了「再見」「在也不見」了嗎?歌詞何以如此刺激心坎。中文的「再見」那種千絲萬縷,種種情懷,都在歌詞中深刻表述,無論你如何理解「再見」,都找到了那份寫中自己的感覺。
《在,也不見》
電影《再見,在也不見》主題曲
作詞:林夕
作曲:梁思樺
編曲:Terence Teo
監製:李偉菘
能錯的 都已錯過
若還能重演 是否會痛的更熟練
該在的 都已不在
若不辭而別 是否遺憾就能拖延
都是背影 何必回見
熟悉的淚 陌生的臉
不斷再見 還能說多少遍
已經塵封的 能不能視而不見
不敢再見 不想再面對面
只為了悼念 往事寫下的遺言
不管你在或不在 我愛或不愛
不想 就不酸也不甜
熟悉的人 遠在天邊
陌生的情 永在眼前
見多少次 才會杜絕思念
看多少眼 就能平息淚點
再用多少年 去擺脫從前
原來再見 就是在也不見
沒必要發現 我們可愛或可憐
不斷再見 還能說多少遍
已經塵封的 能不能視而不見
不敢再見 不想再面對面
只為了悼念 往事寫下的遺言
《在,也不見》是電影《再見,在也不見》的主題曲。電影的英文名稱「Distance」,非常貼切地表達了「再見」「在也不見」,那些人、事、情當中讓人糾結的距離感。 《再見,在也不見》戲名真是一絕,有千百種理解、想像和感受,吸引不同的你在光影故事中感受自己的情。
電影由中國、泰國、新加坡三地導演三個獨立故事組成,但是由陳柏霖一人分飾三角(感情漂浮的經理、初為人父的青年、異鄉的教授),於是又產生三個時空交錯的故事和感情互相關聯的感覺,又是讓人充滿想像和理解空間。《再見,在也不見》三個導演都環繞一個主題:遠的都近了,近了又遠了!在也不見,還是再也不見更讓人難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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